• 2025-04-28 下午3:50

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

NanJing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s Association

会费管理制度

11 月 25, 2024

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

(经八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)

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履行职能的经费来源,规范做好协会会费的收缴、使用与管理工作,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《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会费的收缴、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遵章守法、勤俭办会的原则,满足协会年度工作需要和考虑行业发展情况。      

第三条 会员每年度缴纳一次会费。

第四条 会费缴纳的时间和方式:

(一)缴纳时间:会员于每年3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;

(二)缴纳方式:会员按应缴纳标准金额现金、支票直接交协会秘书处财务,或办理汇款至协会指定账户

户 名: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

账 号:10100701040001622

开户行:农行挹江门支行

第五条 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。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,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。

第六条 会费档级及缴费标准

1、常务理事单位:8000.00 元/年;

2、理事单位:3000.00元/年:

3、会员单位①(一类维修企业及非维修类企业):2000.00 元/年。

4、会员单位②(二类及其他维修企业):1000.00 元/年。

第七条 会费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第八条 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,可向协会提出申请,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。

第九条对于一年及以上无故不缴纳会费的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
第十条 会费应按照协会的章程在以下范围内使用:

(一)协会会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相关服务工作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;

(二)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;

(三)协会组织举办的大型会议、技能竞赛、行业调研各类培训、交流活动及考察学习等活动的开支;

(四)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障及协会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和用品的支出;

(五)协会编印刊物、宣传资料及网站开办运营费用支出;

(六)其他合法合规支出。

第十一条 协会单独立项的项目,参照项目方案,单独收取、使用和管理费用。

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监事会的监督,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在年检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第十三条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同意后,提交会员(代表)大会会议通过。

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

2023年8月15日